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规范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确保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根据教务处2025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统筹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确保在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学生5月10日前在知网系统提交论文答辩稿,以便学校按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外审工作。
二、过程管理与系统使用
1.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信息化过程管理,统一在 “‘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中完成各项工作(网址:[http://lsu.co.cnki.net]或学校官网“信息服务”栏目登录)。
2.严格把控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资格审查等关键环节,确保过程规范、材料齐全。
3.指导教师、系主任需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电子签名上传,确保信息完整有效。
4.二级学院管理员应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系统设置相应的时间节点。
5.教师指导需完成6次记录,由学生填写指导记录并提交系统,指导教师负责审核确认。
6.答辩记录由学生本人自行拍照上传,指导教师负责审核。
7.指导教师须在系统内完成评分并填写指导意见;评阅教师由教学秘书统一分配,教师需切换至评阅教师角色,在系统内完成评阅成绩评定与评阅意见填写。
三、AI工具使用规范与检测要求
1.允许使用范围:包括文献检索与整理、研究方法筛选与推荐、程序代码调试、参考文献格式整理等,但须在指导教师同意后使用。
2.禁止使用范围: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论文正文、致谢、研究设计、数据分析、原创性图片等内容。
3.AIGC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包括论文封面、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
(2)智能生成内容总比例R≥40% 的,须在教师指导下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
(3)AIGC检测结果将作为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评选的参考依据。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须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控论文质量,除开题报告需经系主任审核外,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材料均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把关。
2.根据《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23〕52号)《丽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丽学院〔2025〕207号)相关规定,在教育部毕业论文(设计)抽查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取消相关指导教师2年内的毕业论文 (设计)指导资格,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取消相关指导教师3年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资格,学校将对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进行问责。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2018〕6号)相关规定,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应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办法,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前完成院内所有论文(设计)的自查工作。鼓励各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校内交叉评阅、外校专家评阅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结果与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直接挂钩,“不合格”或者“学术不端”的毕业论文每篇扣3分;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被检出问题的学院,其相关专业的所有毕业论文须连续两年送交校外评阅,评阅费用由该学院的教学运行经费承担。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确保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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