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全校性督导听课评教的通知
一、检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校院二级管理,全面提升全体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校督导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全校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教。
二、检查时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至第16周。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1.根据分组安排,各督导小组成员选取二级学院相关教师进行随机听课。
2.要求每位督导成员每个学院至少听一位教师的课程,不重复听课,每个督导小组听课总量至少达到本组教师名单的50%以上。
3.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与质量,包括学生到课率、师生状态、教学进度等教学常规情况。
五、检查结果反馈
每位督导组成员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如实记录学生的到课率,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评价打分。学期末每个督导小组对本学期的听课情况,包括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每个学院整体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连同听课记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一起上交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16室)。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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