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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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推进学校申硕工作,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

   1.案例库项目负责人应是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2.案例库案例可分为综合课程案例和单一课程案例。综合课程案例是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单一课程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每个教学案例库应包括不少于8个以上的完整案例,每个案例一般不少于3000字。

   3.案例应结合社会上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案例及原创性案例。

   4.本年度拟评选8项左右的案例库进行建设,通过立项的教学案例库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5.本次启动的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案例库建设工作。

   二、案例编写要求

   (一)案例选择的基本原则

   教学案例应当依据本专业的特点,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在选题、背景资料、课堂计划、分析思路、思考题的设计等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分析案例的教学目标、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设计科学的思考题、提供启发性的分析路径及逻辑,解决问题或得出确定的答案,最终实现该案例教学的教学目标。教学案例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性。案例取材可通过调研、采访、参与或从已有文献资料中摘编等方式获得,其内容必须真实,个别具有保密性的内容或数字可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但需注明。

   2.典型性。案例内容要在所属学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

   3.客观性。案例应是从客观角度陈述,与实践紧密结合,不带有任何个人观点和倾向。

   4.时效性。案例内容应符合当前实际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能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使用。

   5.创新性。案例的选材和内容应该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附需要学生讨论的问题,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启发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二)案例编写规范

   教学案例应该结构完整,包括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两部分,具体撰写要求详见《丽水学院教学案例撰写基本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

   1.案例申报数量要求:根据第一批案例库建设总体规划需求,每个二级学院可申报2-3个项目,每个申硕点至少申报1个项目。

   2.案例编写采用项目负责制。每部案例主要编写负责人1名,可根据需要设项目团队成员1-3名;鼓励教师与相关行业、企业人士联合开发教学案例。

   3.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按申报数量要求进行推选,于5月13日前将《丽水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和《丽水学院2019年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纸质版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行政楼206室。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丽水学院教学案例撰写基本要求

   3.丽水学院2019年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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