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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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22

 为贯彻落实《丽水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文件精神,推进教学两级管理,促进教学成果集聚,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结合《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我校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点立项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立项的教学建设项目包括:教学改革项目(含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和特色教材建设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建设项目申报面向已立项的12个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点,立项方式实行“名额到点、备案立项”的方式。教务处根据“十三五”改革和发展建设目标、二级学院目标考核任务,结合往年二级学院教学项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具体情况,确定各建设点项目名额的分配指标,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的研究和实践。

   2.申报要求

   (1)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课程应为面向本科学历留学生或护理中瑞班开设的全英语课程;其他项目应紧紧围绕教学成果培育建设点的建设内容进行申报和建设。

   (2)近五年内已立项的内容相近的教学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目前正在主持相同类别的校级及以上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已被撤销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立项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点和《丽水学院2019年教学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院内公示后在申报限额内向教务处推荐。

   3.教务处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

四、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1.各类教学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2.各类项目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实行“二级学院负责制”,二级学院参照学校出台的各类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并发文公布。

   3.学校将根据培育建设点进度安排和各类教学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定期组织抽查、指导并通报检查结果,将抽查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务处将定期组织“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点建设情况汇报会”,由各二级学院对本建设点目标完成情况、各教学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汇报。

   五、经费资助

   1.各二级学院应在统筹基础上将经费分配到各个教学建设项目,并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

   2.教务处对项目进行基础经费补助,对于建设成果突出的建设点予以奖励。

   六、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写《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丽水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丽水学院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丽水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并于2019618日前由二级学院教务科统一将附件2-6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附件6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06室。

  

附件:1.丽水学院2019年教学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

    2.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丽水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4.丽水学院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5.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6.丽水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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