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专业老师积极参与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9月13日前将《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慎玲钉钉。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
2.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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