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语言文字工作专家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语言文字工作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精湛,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语言文字相关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爱语言文字工作,能够保证承担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必需的时间。
(四)身体健康,本人有意愿、有精力参与语言文字工作,能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五)具备以下任一方面条件:
1.科研咨询方面: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在语言文字工作领域有造诣、有成果。
2.决策管理方面:熟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能把握大局,管理经验丰富,对语言文字工作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培训指导方面:有较强的诵读、演讲、书写等方面能力,有丰富的省级赛事指导与评审经验,有较强的培训指导能力。
4.其他方面:有语言文字其他方面的特长,如中文信息处理、语言经济学、语言产业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专家不超过5名,每位专家的推荐类别不超过2项。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慎重推荐,省语委办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严格筛选,择优纳入专家库。
(二)本次推荐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入选的专家将参与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活动。为保证专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请填报时注意防止信息泄露。
(三)请认真填报《浙江省省级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省省级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2)。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其中专家推荐表无需盖章,汇总表需推荐单位盖章),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述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教务处慎玲钉钉。
附件:1.浙江省省级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省级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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