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经教师申报,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初审,教务处审核统计,现将2022年度在教务处登记的高层次教学奖励予以公示。
此次公示期不再受理教师补报的教学奖励,只受理计算有误的教学奖励。对统计结果有疑问的可向相应二级学院教务科反映,经教务科汇总后统一反馈给教务处。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1月10日。
附件:丽水学院2022年高层次教学奖励统计汇总
丽水学院2022年高层次教学奖励统计汇总.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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