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1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丽学院办〔202230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届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参加考核的对象是2023年我校列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的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美术学 (师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升本)(师范)、学前教育(专升本)(师范)等7个普通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2023届毕业生。

根据自愿原则,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师范生可申请的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由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确定,详见《丽水学院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专业与测试科目、认定学段、认定学科对应表》(附件1)。师范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身心素质、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学科专业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等内容(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1.身心素质

身心健康,追求上进,热爱生活,热爱集体,能够自觉控制和调节情绪,有良好的自我意识,有较强的抗挫折能力,有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体测合格。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考核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4.学科专业课程学业

全面考核学科专业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考核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5.教育实习实践

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内容、质量与工作量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考核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6.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413日前,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学习任务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相关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参照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笔试部分)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理念、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素养等。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所有笔试科目成绩合格者,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2. 面试

参照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了解学生、教学技能、评价与反思等。

对于“三习”是在与培养目标对应的学段与学科完成的师范生,可将学生“三习”成绩认定为面试成绩,考核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

对于“三习”不在与培养目标对应的学段与学科完成的师范生,或者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三习”活动,须参加报考学科所属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由教务处牵头,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统一面试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

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师范生,可以免于笔试与面试。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有效期起止时间等。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师范生在我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学生报名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6,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报名资格审核

各二级学院开展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工作要求在4月10日前完成。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丽水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附件5)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6)。对于笔试免考学生附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所有笔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中获奖证书(文件)等佐证资料。

(三)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二级学院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要求在4月14日前完成。将审核结果(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6),同时报送《丽水学院师范生过程性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丽水学院教育实践“双对应”师范生面试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等材料。

(四)学校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拟定于2023年4月下旬进行线下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面试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要求在笔试后一周内将《丽水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汇总统计表》(附件6)报送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6)。

(六)汇总数据上报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确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名单并进行公示,按要求报送浙江省教育厅,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建设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是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各二级学院要强化管理,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不断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二)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公平、准确。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人员本人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命题、评卷、面试等工作。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要求及时上报考核范围内师范生相关信息。教务处及时报送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数据。


附件:1.丽水学院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专业与测试科目、认定学段、认定学科对应表

2.丽水学院师范生过程性考核情况登记表

3.丽水学院教育实践“双对应”师范生面试考核情况登记表

4.丽水学院师范生学校统一面试考核评分标准

5.丽水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

6.丽水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汇总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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