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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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和“十四五”“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6-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附件1)《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省“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和省“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名单见附件3)。

2.浙江省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23〕1号、浙高教学会〔2024〕6号文件公布)中已经完成出版的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3)。

二、验收要求

1.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十四五”第一批中尚未完成的立项项目自动延期到下一批次验收。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附件4)。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提交正式出版的相应教材3本。

2.提交《丽水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5)和所在二级单位党委盖章的《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一份(每位作者分别填写),模板参见(附件4)。

3.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

4.各二级学院2024年7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黄晓丹老师钉钉,纸质版报送教务处206室。

四、结果利用

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评审,将验收结果提交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我校验收合格、省高教学会教材分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或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

附件2: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附件3:“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和“十四五”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5:丽水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6: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批量下载(附件1: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docx等).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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