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29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微专业建设和产业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重点落实微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面向全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课程建设

1.知识图谱建设课程,从《中医药与健康》微专业课程群中遴选(10门左右)。

2.其他生命健康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包括慕课和课程知识图谱(5门左右)。

教材建设

支持生命健康相关领域教材,重点支持数字化教材建设。(10部左右)。

二、申报条件

1.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和教材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2024年度项目。

2.已立项的省级或以上课程和教材不再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良好。项目能够有效支撑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目标。

2.服务面向明确。项目能够与产业学院微专业建设和产业人才培养领域培训、职业技能相匹配,以中医药与健康产业人才培养为核心,满足生命健康领域需求。

3.主体特征明显。课程和教材建设应具备校企双主体特征。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可按需要组建3—8人的教学团队和教材编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具有校企工作经验或双师型团队。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教师优先。企业参与人要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实训实践技能水平较高,能胜任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训实践教学任务。

2)教材可为编著或专著,编写实行主编和第一作者负责制,教材主编必须具有高校高级职称、专著不限,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企业参与人政治素质可靠,企业工作经验丰富,能胜任教材的编写工作。所有编写组成员都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4.成果归属明确。由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课程、教材、教案、视频、资源库、数字资料、论文、专利、书籍等归丽水学院所有,所有成果需冠名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号,并注明“项目受到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或教材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并作为教材使用字样。

5.课程思政要求。课程和教材须融入课程思政的内容。结合专业课程内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和传统文化要素,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切实提升立德树人的成效。

四、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通过引进行业专家、教师企业研修等方式,组建教学水平高、凝聚力强、彰显特色优势的“双师双结构”教学团队,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选派课程授课教师进行企业顶岗实践,聘请企业高水平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来校授课、线上授课、录制视频课程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2.课程内容和教材内容优化。课程内容、教材内容应与思政元素有机融合,能够紧扣产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主流和前沿,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课程教学。能够通过校企合作开展的产学研项目,将真实研发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项目或案例,提升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教材形式可以是纸质版、数字教材或新媒体形式。

3.教学方法创新改革。全面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教学理念,以真实项目(案例)为载体,开展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和实践驱动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与创业意识。

4.课程资源的合作开发与建设。校企双方共同开发课程教学资源,如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讲义)、教学案例、课程试题库、企业项目、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等。建设线上教学资源,如课程视频(须由正规公司拍摄或改造)和其他课程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案、课件、习题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参考资料等各类线上课程资源)。

5.共同参与教学实施。课程由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授课,校外教师授课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共同建立课程试题库,参与学生课程成果考核。

五、立项、评审与验收

1.立项数量

校企合作课程知识图谱拟立项10项左右;新开课程(含慕课和知识图谱)5门左右;校企合作教材(含编著、专著、数字教材等)拟立项10项左右。

2.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24-2026),2026年10月前需完成课程和教材建设要求中的各项任务方可验收。无法完成的项目将做终止处理,并返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

3.项目经费

(1)经费来源: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费。

(2)经费支持额度:

《中医药与健康》微专业课程群中的课程建设课程知识图谱给予4.9万元经费支持

其他生命健康相关专业方向的课程,给予9.8万元经费支持(含慕课和课程知识图谱)。

纸质教材给予支持6万元经费支持,数字教材给予3.8万元经费支持。经费统一以报销形式支付。

(3)经费使用:经费使用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落实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类目支出。

①课程建设经费主要包括:材料费、版面费、咨询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②教材建设经费主要包括:文献资料费、出版费、印刷费、调研差旅费、教材鉴定、评审费等。

4.评审过程

(1)资格审查: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质量过关,择优推送。

(2)初审:符合资格审查的上报项目,送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初审合格的项目交由校外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以校外盲评形式进行)

5.项目立项

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学校课程教材建设内容要求完成建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建设内容、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不应无故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报送教务处(医学部)和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审批。

6.项目验收

(1)中期检查:项目立项后即可开展研究工作,2025年5月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半年仍无法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将做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需返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

2)结题验收:2026年5月,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相关验收材料,由教务处(医学部)和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组织验收,考察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验收通过的,由学校按校级课题发布相关结题文件。

六、材料提交

1.申请人填写《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和《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选题申报表》,附企业参与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等(注明“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申报用”),提交所在部门或学院教务科审核签字盖章。

2.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教务科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医学部),电子材料发杜燕霞老师。



附件: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选题申报表(2024年度)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模板(2024年度)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丽水学院教务处(医学部)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

202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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