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4-02

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全面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和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紧跟人工智能最新技术,强调课程的深度与专业视角,锻炼学生在实际应用场景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基于需求导向,通过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农业等各行业领域场景的项目驱动式教学,提升学生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与创新能力。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40%以上,包含案例分析、企业课题、虚拟仿真实验等。课程内容需体现学科交叉的核心理论与技术融合,融入AI领域最新成果(如大模型、智能芯片、多模态学习等),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在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强调课程的广度和跨学科视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在认定前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及实验实践课程。立项建设期内,课程须按要求围绕人工智能进行升级改造,可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等教学形式。已立项的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以及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的课程,均不在申报范围。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具备较强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或对人工智能技术在专业领域的应用有深入研究,能够有效组织课程建设与教学团队开展工作,且有充足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任务,确保建设内容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包含具有专业背景和人工智能技术知识的教师,具备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鼓励跨校、跨学科、跨行业共建人工智能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程负责人),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限申报2门。

三、建设要求

1.教学理念先进。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教学变革,深刻认识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对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作用。将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培养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以课程育人为主要载体,构建覆盖面广、适应性强的课程体系,系统提升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与应用能力。

2.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层次与学生专业类别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内容建设,通过人工智能与专业知识的深度融合,提升各专业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紧密跟踪人工智能前沿技术,鼓励将科技前沿及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增强课堂教学的前瞻性。

3.教学组织与评价突出学生中心。以学生能力成长为核心,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围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的达成,推进教学评价改革。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增强师生、生生互动与资源共享,及时反馈以提升教学效果。加强研究型、案例式、项目式学习,改革评价方式,通过真题真做,提升课程学习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4.建设周期要求:申报课程在认定前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良好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立项课程须在2026年完成首轮授课,2027年底前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学校将对立项课程组织验收,结合建设完成情况及实际课堂效果进行认定。

四、材料提交

1.申报教师将《申报书》《汇总表》《教学大纲》(附件1-3)至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及建设要求,审核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质量,择优推荐。

3.教务处先行对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对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的课程以及不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课程,取消评审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所有电子版通过钉钉发杜燕霞老师。



附件1:丽水学院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

附件2:丽水学院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加3:丽水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版)



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

附件1 丽水学院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书.docx附件2 丽水学院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3.丽水学院《XXXX》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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