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产业教授进一步赋能教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丽学院办〔2025〕5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本次立项旨在整合优质资源,共建高水平课程,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
1. 申报课程应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6年度正常开课。
2. 课程前期应具备较好校企合作开发基础,已设有校企合作相关内容板块,且需进一步深化建设。
3. 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基础良好的课程优先申报。
(二)课程申报主体
1. 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可根据需要组建2-8人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应政治思想可靠、业务素质优良,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2. 校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者优先(附佐证材料)。已主持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含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校内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门。
3. 企业负责人应优先推荐学校正式聘用的产业教授。此类人选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实质参与课程建设,且其参与须获得合作企业的支持(需提供合作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4. 本件所称企业泛指适应专业应用型发展的各类社会合作单位,师范类专业、医学类专业可以以学校、医院等作为合作单位。
二、项目建设
(一)建设要求
1. 加强课程团队建设。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共同修(制)订教学大纲、开发资源、实施教学。校内教师深入企业掌握岗位需求。企业负责人授课可采取线上、直播、企业现场、集中教学等多种形式,原则上授课课时不少于课程总课时的 20%。
2. 更新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动态更新,体现行业前沿,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校企合作课程中直接来源于企业一线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3. 创新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学过程应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广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型教学方式方法。
4. 共建课程教学资源。共同开发多媒体课件、讲义、教案、教学案例库、试题库等,鼓励建设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项目等,积极吸收企业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图纸等资料。
5. 改进课程考核评价。改革传统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能力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突出实践性成果,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
(二)建设任务
项目建设期内须完成以下任务,材料应充分体现校企合作内容,突出学生应用能力培养:
修订1份教学大纲
制定1份教学日历(明确企业负责人授课安排)
设计1套教案与课件(实习类课程需提供完整授课指导记录)
设计1份考核试卷(方案)
建成1个教学案例库(不少于15个企业真实案例)
开展1次示范公开课
(三)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年,期间须至少完成2轮教学改革实践。
三、申报流程
1. 教师申报:提交《申报书》《汇总表》《教学大纲》(见附件1、2、3)至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 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对照申报条件及建设要求,审核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质量,择优推荐。
3. 学校评审立项: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1.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审核课程内容,确保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知识产权、肖像权侵权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2. 各二级学院教务科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本院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所有电子版通过钉钉发杜燕霞老师。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丽水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丽水学院《XXXX》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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