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1-14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确保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的建设成果,根据《丽水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建设要求

1.课程团队。校内教师要深入合作企业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合作企业人员要通过来校授线上授课、录制视频课程等方式进行授课,原则上授课课时不得少于课程总课时的分之一不多于课程总课时四分之三。

2.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适时更新,展现行业实际需求与技术最新发展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校企合作课程直接来源于企业一线的教学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3.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广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4.课程教学资源。校企应共同开发多媒体课件讲义、教案、教学案例、课程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鼓励共同开展建设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教学资源,积极吸收运用合作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5.课程考核评价。改革传统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能力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突出实践性成果,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

、需提供的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并提供阶段性编写成果等证明材料:

1.一套体现校企合作内容的教学资源。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清晰列明企业教师授课安排),教案和课件等。

2.一套体现校企合作课程过程的材料。包括不少于7个企业真实案例,公开课资料、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材料等(照片请插入到案例文本中)。

3.一套体现课程建设成效的材料。如考核试卷(方案)、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和感悟以及其他成果等。

四、中期检查形式

1.学院检查

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对课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结合课程所递交的中期检查表、支撑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照申报书所确定的课程建设计划,研判课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明确评审意见,提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2.学校备案

各二级学院将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公布检查结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125日(周五)前将校企合作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二级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杜燕霞老师,联系电话:2273093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24年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251114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附件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附件3:2024年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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