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确保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的建设成果,根据《丽水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建设要求
1.课程团队。校内教师要深入合作企业,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合作企业人员要通过来校授课、线上授课、录制视频课程等方式进行授课,原则上授课课时不得少于课程总课时的的四分之一,不多于课程总课时四分之三。
2.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适时更新,展现行业实际需求与技术最新发展,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校企合作课程直接来源于企业一线的教学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3.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学过程应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广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4.课程教学资源。校企应共同开发多媒体课件、讲义、教案、教学案例库、课程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鼓励共同开展建设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教学资源,积极吸收运用合作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5.课程考核评价。改革传统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能力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突出实践性成果,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
三、需提供的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并提供阶段性编写成果等证明材料:
1.一套体现校企合作内容的教学资源。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清晰列明企业教师授课安排),教案和课件等。
2.一套体现校企合作课程过程的材料。包括不少于7个企业真实案例,公开课资料、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材料等(照片请插入到案例文本中)。
3.一套体现课程建设成效的材料。如考核试卷(方案)、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和感悟以及其他成果等。
四、中期检查形式
1.学院检查
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对课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结合课程所递交的中期检查表、支撑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照申报书所确定的课程建设计划,研判课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明确评审意见,提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2.学校备案
各二级学院将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公布检查结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2月5日(周五)前将校企合作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二级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杜燕霞老师,联系电话:2273093。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24年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
附件3:2024年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名单.docx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丽水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