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学院办〔2017〕4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平台,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
(一)A类竞赛
纳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指标的竞赛项目。其中国家级竞赛是指由教育部发文立项和公布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省级竞赛是指由浙江省教育厅发文立项和公布的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二)B类竞赛
未纳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指标,由学校教务处事先认定并发文公布,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三)C类竞赛
由学校教务处事先认定的校级学科竞赛,即以学校名义组织并发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二、申报与立项
大学生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交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A类竞赛由二级学院(部门)初审后统一将申报汇总表(附件4-1)及各项目申报书报学校教务处;B、C类竞赛由二级学院评审后统一将申报汇总表(附件4-2、4-3)报学校教务处,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1位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学科竞赛,2016年立项但未组织参加相应级别竞赛的学科竞赛项目,原则上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经费资助
A类竞赛的基础性资助工作经费和奖励性资助工作经费均由学校承担,2017年A类竞赛的基础性资助工作经费不超过15000元,奖励性资助工作经费根据2016年A类竞赛的获奖情况进行资助(见附件3);B、C类竞赛只提供基础性资助工作经费,B、C类竞赛的资助经费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承担,B类竞赛的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15000元,C类竞赛的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6000元,实际支出经费在不超出资助经费上限的情况下,学校和二级学院各承担实际支出经费的50%。
四、材料报送
1.A类竞赛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4-1)及A类竞赛各项目申报书(1项竞赛只能有1位负责人,若1项竞赛有多人申报,则由二级学院组织评审确定1位负责人);
2.经二级学院评审后的B、C类项目申报评审汇总表(附件4-2、4-3)。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2273102;地点:行政楼105室),电子稿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发到吴小红OA邮箱。
学校将于2017年3月上旬组织召开大学生学科竞赛申报情况汇报会,会上要求各二级学院分管副院长PPT汇报本单位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初审情况及经费资助计划,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1.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类别与范围
2.丽水学院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3.丽水学院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性资助工作经费一览表(A类竞赛)
4.丽水学院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5.丽水学院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结题汇编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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