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实践基地建设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16

丽学院办〔201734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20166月,光电工程创新实践基地6个基地被列为我校第二批校级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建设进程,加强在建项目的交流研讨和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成效并发挥其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丽水学院2016年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 检查依据

以《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634号)及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为依据,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中期检查的重点为立项以来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经费使用等,以及2018年度基地建设的工作思路、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对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

未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通过的建设项目,给予撤销处理并停止资助经费。

四、材料报送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将中期检查报告及基地开放记录等支撑材料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各项目负责人总结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撰写1篇理论文章(参考丽水学院学报论文格式),交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3.相关二级学院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4.学校组织评审。通过查看基地相关材料、组织汇报评审等形式进行中期检查,并公布结果。

请相关二级学院于20171130日前将以上材料(附件2、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2273102;地点:行政楼110室),电子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到吴小红OA邮箱。

 

附件:1.丽水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2.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丽水学院 校长办公室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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