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已经结束,请根据《丽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17]63号)相关规定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业警示工作,并做好学业警示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的发放和警示学生的帮扶工作。警示工作总结、警示学生名单(见附件1)、警示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6日前报教务处207室。
2014、2015级的学生按《丽水学院学生学籍预警实施办法》(丽学院办[2005]27号)实行。
教务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业警示名单
二级学院(盖章):
学号 | 班级 | 姓名 | 未通过学分 | 警示级别 |
附件2: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业警示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班级 | 黄色警示 | 红色警示 | 退学警示 | 学籍预警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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