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部、创业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60号)、《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修订)》(丽学院办〔2016〕162号),现将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18年5月4日(第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部、创业学院)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第11周(2018年5月18日)前落实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任课教师,制订选课方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
3.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日为公共课排课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15日为专业课排课、排考时间。
4.第1轮选课时间:2018年6月15日18:00至6月22日。
5.第1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8年6月23日至6月28日。
6.第2轮选课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7月2日。
7.第2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8年7月3日至7月6日。
8.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部、创业学院)领导和教务科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9.执行计划有变更的,需填写执行计划变更表。
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部、创业学院)要科学安排课务,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附件:丽水学院执行计划变更表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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