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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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校本通识课程开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5-03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通识课程管理办法》(丽学院〔201770号)和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程安排的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校本通识课程开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校本通识课程: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校本通识课程,如需继续开课,任课教师填写《丽水学院校本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于511日前交各二级学院教务科。

二、新申报校本设通识课程:

(一)新申报校本通识课程的教师,填写《丽水学院校本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于511日前交各二级学院教务科。

(二)新申报通识课程:1学分,16课时。申报课程负责人于 2018511日(星期五)前按照达标课程的要求,将课程团队、课程标准、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相关内容和课程学习资源及教学设计等课程学习相关的内容上传至丽水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study.lsu.edu.cn/portal)。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通过评审方可开课。

三、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将申请表(纸质稿)、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于514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二)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通识课程选课时间与全校第一轮选课同时进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

  

附件:1.《丽水学院校本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

      2.《丽水学院校本通识课程开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1853

  

  

  

  

  

附件:1.丽水学院校本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docx

附件:2.丽水学院校本通识课程开课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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