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7〕65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丽水学院2018年校内转专业转入计划表》(见附件2),有转专业意向并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于6月 8日16:30前将申请表交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如有疑问可向拟转入二级学院教务科咨询。
递交申请表之前,学生应慎重考虑,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
注:根据《丽水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相关规定,2017级三位一体招生的学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学生,在本学期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次。
二、6月11-15日,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见附件4)。
三、6月19—22日,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核。考核各种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归档保存并备查。
四、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条件和录取原则,择优选拔,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6月25日前将拟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见附件5)。
五、7月2-13日,拟转专业名单公示、发文。
六、各二级学院做好转入学生学籍异动和下学期修读课程的指导工作。
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各项教学活动,否则作旷课或旷考处理。
附件4.丽水学院2018年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名单.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丽水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