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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9

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3号)精神,教育部将组建2018-2022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做好我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奖者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材料上报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见附件1)精神,做好推荐工作,并于3月22日前将《教育部教指委填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慎玲OA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206室。联系人:慎玲,联系电话:227108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教指委填报表和参考样例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附件2.教育部教指委填报表和参考样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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