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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通用英语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顾键萍|发布时间:2019-03-01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7]72号)文件规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者,可申请替换一门2学分的通用英语课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且通用英语课程未修满4个学分者,可申请尚未修过或未通过的通用英语课程一门(2学分)。专升本的学生,若已通过英语四、六级的,也可以参加此次英语免修申请,可以申请替换2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

二、学生申请免修时间

2019304日至20190306日。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丽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通用英语免修申请表”(附表1)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

2.各学院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于20190307日下午4:30之前将“丽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通用英语免修申请汇总表”(附表2)电子稿发送给教务处顾键萍,同时将纸质稿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3. 民族学院教务科于20190307日前将通用英语免修任务下达教务管理系统。

4. 教务处于20190308日之前将免修学生名单维护到教务管理系统。

.民族学院于20190313日前将相关学生免修成绩按规则计算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已选修了申请免修通用英语课程的学生,在第三轮选课时,按退选课流程完成该课程的退选。

  

  

教务处

201931

2017-2018-2通用英语免修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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