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实践基地建设
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小红|发布时间:2019-04-17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通知及附件.rar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20166月,合力革业实践教育基地5个项目被列为我校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通过近3年的努力,基地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确保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提高项目建设的成效并发挥其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立项项目1项,2016年立项项目5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依据

以《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9号)及各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为依据,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结题安排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建设方案和《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自查评估,全面总结建设情况及成效,完成结题报告(附件3)。并附上相关的基地规章制度、师资队伍清单、实践教学活动记录(含各种文字、照片等)、学生的实习记录及其他各类成果等实习实践运行支撑材料。

2. 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初审。

3.学校组织评审。通过查看基地相关材料、组织汇报评审等形式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请相关二级学院于20196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2273102;地点:行政楼110室),电子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吴小红老师OA邮箱。

附件:1. 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评审指标体系

3.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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