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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顾键萍|发布时间:2019-10-31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60号)、《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修订)》(丽学院办〔2016162号),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19118日(第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19-2020学年2学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20191115日(第10,星期五)前落实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

3.20191118日至1129(1112)为公共课排课、排考时间; 2019122日至1213日(第1314周)为专业课排课、排考时间。

4.1轮选课时间:20191213180012201700(第15周)。

5.1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91223日至20191227日(第16周)。

6.2轮选课时间:201912271800202012311700

7.2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2011日至13日。

8.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和教务科要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9.执行计划有变更的,需填写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科学安排课程,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doc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191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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