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60号)、《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修订)》(丽学院办〔2016〕162号),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19年11月8日(第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2019年11月15日(第10周,星期五)前落实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
3.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第11、12周)为公共课排课、排考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第13、14周)为专业课排课、排考时间。
4.第1轮选课时间:2019年12月13日18:00至12月20日17:00(第15周)。
5.第1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第16周)。
6.第2轮选课时间: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2月31日17:00。
7.第2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20年1月1日至1月3日。
8.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和教务科要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9.执行计划有变更的,需填写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科学安排课程,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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