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60号)、《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修订)》(丽学院办〔2016〕162号),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老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前落实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
3.2020年6月15日至6月21日为公共课排课时间; 202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为专业课排课时间。
4.新生排课根据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另行通知。
5.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和教务科要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6.人才培养方案有调整的,需填写丽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有变更的,需填写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科学安排课程,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附件1:丽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
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20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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