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专业建设
丽水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新专业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5-22

 附件1.新专业申报流程.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附件6.专业申报平台需上传的相关表格.rar 

  为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充分利用我校的教学资源,使我校专业布局和结构更加合理,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和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重点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主动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积极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需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实施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注重专业设置条件,鼓励设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按“增一撤一”原则,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大力培养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应用型及复合型人才

   二、申报依据

   2020年新设专业的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执行。

   三、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四、申报流程(见附件1)

   五、材料要求

   2020年严格控制新专业增设数量,增设总数控制在1-2个。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611前将新专业申请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模板请联系教务处杜燕霞)和专家论证报告纸质稿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206,并连同课程信息等表格提交电子稿发杜燕霞OA邮箱,学校将组织现场汇报会对专业增设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以确定增设的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新专业负责人届时准备8分钟PPT汇报。

  

附件:1.新专业申报流程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6.专业申报平台需上传的相关表格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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