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专业建设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5-13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相关结题表格.rar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和《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在建项目进展和教务处工作计划,现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6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8项、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8项)(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结题条件

    1.按照项目申报书顺利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并达到了预期的改革目标,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

    2.教改、课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改革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3.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课改的课程和双语(全英语)课程需经过一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好;开课学期项目负责人至少要开一次公开课,并已通过专家听课检查。

    4.校级教改、课改、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均为一年,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题,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相关材料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应的结题验收审批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四、结题验收方式

    根据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两级管理规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将结题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校统一发文。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把好项目结题验收关,按照《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认真开展结题验收,教务处将通过一定方式对项目进行抽查。

五、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2019年立项的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最终验收结果汇总表(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二级学院盖章)于6月9日前报教务处杜燕霞老师处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相关结题表格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5月13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丽水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