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2学期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工作的通知.rar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本学期已接近尾声,为及时做好本学期(含暑假)已完成各类竞赛结题、A/B类竞赛获奖成绩统计及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各类竞赛结题工作
1.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督促已完成竞赛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各类竞赛结题时需向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结题汇编(模板见丽学院办〔2020〕31号文件中的附件2);(2)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4);(3)获奖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汇总表(附件7);(4)专业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一览表(附件8);(5)A、B类竞赛需同时提交获奖情况一览表和明细表(附件5-6),以及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模板详见“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丽学院办〔2020〕31号)中的附件2-8。
2.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A、B类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详见丽学院办〔2020〕31号文件中的附件5);(2)A、B类竞赛获奖情况明细表(附件6);(3)A、B类竞赛结题汇编和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吴小红老师OA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稿)。其余材料(附件4、7、8)需等本学院(部门)所有竞赛都完成时一同提交。
(二)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工作
为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奖励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奖的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可获加分。具体事宜如下:
1. 加分对象
本学期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竞赛官方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2. 加分幅度
获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下同)加12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1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8分;获省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8分;获省级二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6分;获省级三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4分。
3. 注意事项
(1)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加分后,最高成绩不得超过100分,请务必认真审核。
(2)不同竞赛的奖励可以累计,但课程成绩加分每学期就高奖励两项,且第二项加分分值减半。
(3)加分前成绩为“不及格”的考查课程,需先折算成分数再进行加分,加分后若仍未到60分,则成绩仍为“不及格”。
(4)综测和学测只能选择其中1项加分,已选综测加分的学生,不能重复选学测加分。
(5)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在教务管理新系统中给予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具体加分流程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在所有二级学院(部门)材料均提交完毕的基础上(因有部分学生跨学院参赛),在两个工作日内(九月初补考前)将全校A类竞赛获奖学生拟加分情况一览表发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核对无误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给予加分,同时将本学院A类竞赛获奖学生加分情况一览表的纸质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行政楼110室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吴小红老师OA邮箱。
附件: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丽学院办〔2020〕31号)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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