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奖励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奖的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可获加分。为及时做好本学期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本学期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竞赛官方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二)加分幅度
获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下同)加12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1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8分;获省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8分;获省级二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6分;获省级三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4分。
(三)注意事项
1. 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加分后,最高成绩不得超过100分,请务必认真审核。
2. 不同竞赛的奖励可以累计,但课程成绩加分每学期就高奖励两项,且第二项加分分值减半。
3. 加分前成绩为“不及格”的考查课程,需先折算成分数再进行加分,加分后若仍未到60分,则成绩仍为“不及格”。
4. 综测和学测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加分,已选综测加分的学生,不能重复选学测加分。
5.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在教务管理新系统中给予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具体加分流程详见附件3。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附件1(获奖明细表)填写附件2(加分汇总表),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吴小红钉钉,纸质稿交行政楼110室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经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核对无误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给予加分。
附件:1.丽水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A竞赛获奖情况明细表
2.丽水学院××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汇总表
3.丽水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加分操作流程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1年1月6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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