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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结果的补充公示
作者:慎玲|发布时间:2021-06-17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 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为11项,现补充推荐《地方本科院校语言文学类专业“一专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成果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并将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21日

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2271081



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

排序

推荐部门

成果名称

成果学科

推荐等级建议

1

丽水学院

基于“两山”理念的地方高校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

教育学

特等奖

2

生态学院

五维联动、跨界融合:“新农人”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农学

特等奖

3

中国青瓷学院

地方高校“三协三融”的应用型青瓷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艺术学

特等奖

4

生态学院

“两山”人才培养的“三一流”融合模式改革与实践

农学

一等奖

5

工学院

“共建共享、多元协同”电子电气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工学

一等奖

6

民族学院

音乐学专业“民族+”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探索

艺术学

一等奖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课“三三三”实践育人模式的探索与构建

法学

二等奖

8

医学院

以“专业认证质量标准”为航标的护理学一流专业建设与实践

医学

二等奖

9

教师教育学院

乡村教师职前“说写”技能“四维一体”“四位递进”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实践

教育学

二等奖

10

教师教育学院

五维共构的卓越准乡村教师培养机制探索

教育学

二等奖

11

民族学院

地方本科院校语言文学类专业“一专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文学

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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