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课程专家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将申报教师的推荐表纸质稿(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式一份于8 月11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教务处206室,电子稿发送至慎玲钉钉。
附件:1.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课程专家的函
2. 丽水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课程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9日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课程专家的函(黑章).pdf
附件2.丽水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课程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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