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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推荐结果的公示
作者:慎玲|发布时间:2021-08-22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教研室推荐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8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经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同意,拟推荐护理学专业建设教研室参评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8月22-24日

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慎玲

联系电话:2271081



                 教务处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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