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主要依据。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等重要精神,同时根据人才培养周期性发展需要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学校决定启动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一)课程调整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全面提升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现对人才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做出调整:
1.大学阶段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
(1)必修课程:本科课程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为“思想道德与法治”;高职课程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为“思想道德与法治”。
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好“形势与政策”课,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必修教材,深入讲解、系统掌握。
(2)选择性必修课程: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开设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选择性必修课程,确保学生至少选修1学分的“四史”课程。
2.增设“国家安全教育”通识必修课程,学分为1学分。
3.师范专业增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通识必修课程,学分为1学分。
4.通识平台选修课由原来的8学分变为7学分。
(二)充分论证
各二级学院根据修订的程度确定是否需要组织论证,对修订幅度较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讨,并开展充分的论证;在此基础上由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实施。
(三)修订优化课程标准
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需同步修订优化课程标准,对应毕业要求及课程矩阵,精准细化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可达成、可测量、可评价;每一章节都有精准支撑某一课程目标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明确,每一种考核方式的考核标准细化、可操作,让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共同支撑课程目标达成。
二、模板及格式要求
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沿用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师范专业请参照“师范专业模板”、工程类专业参照“工程类专业模板”修订、其他专业参照“非师范非工程类模板”修订。高职专业可继续沿用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三、工作进程安排
1.2021年6月15日前,修订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人才培养方案打印定稿上交教务处,开展论证的专业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和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2.2021年6月25日前,教务处形式审核人才培养方案。
3.2021年6月30日前,公布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从2021级招生专业开始执行。
4.2021年7月-8月,各二级学院按照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6月1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2.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稿复印件1份(至少3位专家参加评审)(附件4)和加盖公章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纸质稿及其电子版各1份(附件5)(此项针对开展论证的专业)。
联系人:杜燕霞,联系电话:2271081。
教务处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1.2021级工程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2021级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2021级非师范非工程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5.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6.《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7.《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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