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十四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实验室内涵建设,扎实推进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建设基础等因素瞄准培育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目标进行申报。学校优先支持国家一流、省一流专业申报培育项目。
二、建设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应围绕“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等八个方面的特点和内容进行培育建设,培育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应用面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具有地方特色。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知识点和课时的描述要清晰,有必要的实验过程记录,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成后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5.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建成后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6.项目实际建成样式及效果,可参考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网站相应类别的具体项目。
三、经费支持
对于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给予每个项目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学院给予经费配套。
四、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报《2023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评审排序,于2023年3月26日前将《2023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023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潘小敏钉钉。
3.学校将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参评项目的具体情况评选若干项进行重点培育。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小敏 联系电话:2276202
附件:
1.丽水学院2023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2.2023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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