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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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2-28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

    (一)A类竞赛

    指当年度纳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高教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指标体系的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二)B类竞赛

    除A类竞赛以外,由省市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会、行业协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具体由教务处审核认定。

    (三)C类竞赛

    以学校名义组织并发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具体由教务处审核认定。

    二、申报与立项

    大学生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交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ABC类竞赛由二级学院(部门)评审后统一将申报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13-23-3)报学校教务处,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A类竞赛若连续三年未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需更换项目负责人。2022年立项但未组织参加相应级别竞赛(主办方未组织的除外)的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2023年的学科竞赛项目。

    三、经费资助

    学科竞赛经费实行项目经费制度,A类竞赛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承担,BC类竞赛经费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竞赛经费预算及具体资助办法由二级学院制订并实施。竞赛经费使用范围一般包括:竞赛报名费;竞赛所需的宣传费,实物制作、元器件等消耗性材料费,图书资料费,制作加工费,成果展示费等;外出竞赛期间领队、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差旅费;参加与竞赛相关的会议、培训差旅费;外聘人员指导费、命题费、考务费及评审费等。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3320日前将各类竞赛项目申报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13-23-3)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材与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黄若鉴;联系电话:2276202;地点:行政楼201室),电子稿发送至黄若鉴老师钉钉。


    附件:

          附件1: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类别与范围.docx

          附件2: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评审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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