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补考工作现已结束,各二级学院根据《丽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17]63号)第九章相关规定做好本学期学业警示工作,并做好学业警示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的发放和警示学生的帮扶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警示工作总结、警示学生名单(见附件1)、警示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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