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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明书补办须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7-06


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将毕业证书原件丢失,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其效力与毕业证书等同。

申请办理毕业证明需要学生个人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两张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纸质照片(近照)、电子版照片(480*640,40KB以内);

 3、如确需别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

    5、学位证书遗失的参照办理。  

联系方式:丽水学院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271036
    联系人:马老师

 

照片采集要求:

①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②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

③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④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

⑤衣着:穿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建议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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