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将毕业证书原件丢失,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其效力与毕业证书等同。
申请办理毕业证明需要学生个人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两张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纸质照片(近照)、电子版照片(480*640,40KB以内);
3、如确需别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
5、学位证书遗失的参照办理。
联系方式:丽水学院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271036
联系人:马老师
照片采集要求:
①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②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
③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④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
⑤衣着:穿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建议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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