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中医药与健康”微专业建设,决定重点落实微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提升产业人才培养能力,面向全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课程类型:产业学院微专业课程。
教材领域:中医药与健康产业相关领域。
重点支持中医中药和传统文化传播、中药养生与药膳、中药养颜与养生、中医药与健康管理、中医药康养旅游、数字中医药与未来产业等相关领域和方向的课程,同时支持通专结合的中医药与健康产业领域课程和教材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已主持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再申报2023年项目(微专业必修课程除外)。
2.已立项的省级或以上课程和教材不再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良好。项目能够有效支撑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目标。
2.服务面向明确。项目能够与产业学院微专业建设和产业人才培养领域培训、职业技能相匹配,以中医药与健康产业人才培养为核心,突出中医药与健康领域需求。
3.主体特征明显。课程和教材建设应具备校企双主体特征。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可按需要组建3—8人的教学团队和教材编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具有校企工作经验或双师型团队。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教师优先。企业参与人要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实训实践技能水平较高,能胜任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训实践教学任务。
(2)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必须具有高校高级职称,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企业参与人政治素质可靠,企业工作经验丰富,能胜任教材的编写工作。所有编写组成员都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4.成果归属明确。由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课程、教材、教案、视频、资源库、数字资料、论文、专利、书籍等归丽水学院所有,所有成果需冠名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号或注明“受到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或教材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并作为教材使用”字样。
5.课程思政要求。课程和教材须融入课程思政的内容。结合专业课程内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和传统文化要素,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切实提升立德树人的成效。
四、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通过引进行业专家、教师企业研修等方式,组建教学水平高、凝聚力强、彰显特色优势的“双师双结构”教学团队,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选派课程授课教师进行企业顶岗实践,聘请企业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来校授课、线上授课、录制视频课程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2.课程内容和教材内容优化。课程内容、教材内容应与思政元素有机融合,能够紧扣产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主流和前沿,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课程教学。能够通过校企合作开展的产学研项目,将真实研发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项目或案例,提升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教材形式可以是纸质版或新媒体形式。
3.教学方法创新和改革。全面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教学理念,以真实项目(案例)为载体,开展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和实践驱动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与创业意识。
4.课程资源的合作开发与建设。校企双方共同开发课程教学资源,如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讲义)、教学案例、课程试题库、企业项目、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等。建设线上教学资源,如课程视频(须由正规公司拍摄或改造)和其他课程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案、课件、习题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参考资料等各类线上课程资源)。
5.共同参与教学实施。课程由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授课,理论课程授课比例校外教师不低于三分之一,实践课程授课比例校外教师不低于三分之二。共同建立课程试题库,参与学生课程成果考核。
五、立项、评审与验收
1.立项数量
校企合作课程拟立项12项左右,校企合作教材拟立项6项左右。
2.建设周期
校企合作课程、教材的建设周期为2年,完成上述建设要求中的各项任务。
3.项目经费
(1) 经费来源: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建设经费。
(2) 经费支持额度:
每门微专业必修课给予8万元经费支持,每门微专业选修课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每部教材给予6万元经费支持。立项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40%。
(3) 经费使用:经费使用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落实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类目支出。
① 课程建设经费主要包括:材料费、版面费、咨询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② 教材建设经费主要包括:文献资料费、出版费、印刷费、调研差旅费、教材鉴定、评审费等。
4.评审过程
(1) 资格审查: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质量过关,择优推送。
(2) 初审:符合资格审查的上报项目,送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进行初审。
(3) 专家评审:初审合格的项目交由校外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以校外盲评形式进行)
5、项目立项
通过评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与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和教务处签订三方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建设内容、经济技术指标等条款,不应无故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上报教务处和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审批。
6.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和经费审计报告,由教务处和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根据合同,组织验收并发文。
六、材料提交
1.申请人填写《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和《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选题申报表》,附企业参与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等(注明“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申报用”),提交所在部门或学院教务科审核签字盖章。
2.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教务科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电子材料发杜燕霞老师。
附件:
1.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选题申报表
3.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模板
4.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丽水学院教务处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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