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临床教学是医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医学基础知识与临床实际工作衔接的重要时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及实习管理、临床教师教学,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临床(实习带教)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与条件
1.优秀临床教师评选范围与条件
(1)承担2025-2026学年临床课程教学(含课程见习)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教师。
(2)教学态度严谨,从严治教,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水平突出,教学效果优良。
(3)教书育人,能认真研究教育对象,注重培养学生勤奋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4)有较完整、详细的教案,认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精心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等课程教学上成绩突出。
(5)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有创新精神,能提出比较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经过实践效果良好。
2.优秀实习带教教师评选范围与条件
(1)2025-2026学年承担医学院实习生带教任务的临床教师。
(2)带教作风严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以身作则,关心爱护学生,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3)认真组织安排实习教学工作,并及时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主动了解实习生思想动态,注重培养学生勤奋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上成绩突出。
二、评选名额
“优秀临床教师”评选:各医院按照承担阶段全部课程教学(临床医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的学生数的10%比例推荐。另外,有承担部分(口腔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课程的各推荐1名。
“优秀实习带教教师”评选:各医院按照基地年度实习生总人数的10%推选,总体实习生数量低于5人的,每两年推荐1名。
三、评选流程与时间
优秀临床教师由各医院限额推荐,优秀实习带教教师评选由各实践基地推选,经医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各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发给郝敏老师,联系电话15706807616。
附件:
丽水学院教务处(医学部)
2026年3月13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丽水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