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 号),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实习管理相关规定,深化实践教学改革,规范实习管理、提升实习质量、强化实习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各类实习(含劳动与实践周,下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创新模式、强化安全、加强保障核心要求,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全校企协同管理机制,配备校内外双指导教师,强化实习全过程指导与监督;注重数智赋能与能力素质导向,推进实习与就业联动,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二、严格规范实习全流程管理
1.统筹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实习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和实施方案,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科学编排实习时间与实施流程。
2.做实基地对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提前与实习单位(基地)开展深度接洽,核实并落实基地学生接纳人数、实习岗位匹配度等关键事宜,确保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做好实习动员与教育: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召开实习工作动员大会,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完成安全教育记录;结合以往实习经验与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实习生阐明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实习纪律及各类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实习责任意识。
4.规范双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加强专兼结合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严格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校内教师和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建立指导教师常态联系与规范管理机制,指导教师应从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全方位关心指导学生,切实提升实习指导质量。
5.合理安排实习形式:以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分阶段有序安排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实习等各类实习;根据专业特点,在严格管控的前提下,毕业实习、就业实习可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单位,经学院审批后开展分散实习。分散实习须严格履行正式审批手续,学院收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正式接收函后方可批准,且需与分散实习学生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实习状态、加强过程指导。严格要求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明晰各方权利、义务与管理责任。
6.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严格依托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做好实习数据报送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须于实习结束次月完成当期实习信息上报,实习数据实行逐月更新、按时上报。
7.规范成绩评定与档案归档:将学生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体系,作为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实习态度、实习业绩、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习单位评价等维度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及时完成实习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实习成绩、单位反馈意见、实习工作总结等材料齐全、规范留存。
三、深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
1.建强优质实习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大力推进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基地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育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打造一批行业知名度高、规模大、实力强的优质基地,充分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
2.实施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实地考察评估,持续提升基地的实习使用率与保障能力;完善基地退出机制,对合作意愿淡薄、不重视实习工作、一年内未开展任何教学活动且不符合学校教学实际需求的基地,取消其认定资格;签约期满的基地须重新签订合作协议,逾期未签订者,取消基地资格。
四、筑牢实习安全管理防线
1.开展分层分类安全教育:将实习安全纳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顶层设计,二级学院在实习前开展通用安全教育,涵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防范等内容;实习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现场前,结合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现场危险源、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实习。教育学生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校、企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商业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学校与实习单位树立安全底线意识,共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摸排实习过程中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建立并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强化实习全过程安全监测与摸排,坚决守住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底线。
3.完善实习保险保障机制:实现实习学生保险保障全覆盖,做好实习责任险、人身伤害意外险购置工作;已购买学生平安保险的学生,无需另行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未购买学生平安保险的学生,必须统一购置人身伤害意外险,保险范围覆盖实习全过程,各二级学院在学生赴实习单位前完成保险购置,保险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
4.健全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各二级学院会同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共同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要求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五、做好劳动与实践周教学组织工作
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劳动与实践周定于2026年7月4日—12日。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科学设计劳动与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组织模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注重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确保劳动与实践周工作有效实施,切实提升教学质量。
六、强化实习保障与监督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对实习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学生实习情况开展常态化摸排核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杜绝实习“管理盲区”;实习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须第一时间向本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学校将对全校实习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反馈至相关学院进行整改。
七、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以及“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纸质稿报送至行政楼 209 室教务处教材与实践科吴小红老师处,电子稿同步报送至钉钉。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1学期各类实习一览表
2.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
3.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学生集中实习点安排表
4.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丽水学院学生实践教学安全 教育记录表》,由各二级学院保存,供参考)
教务处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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