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丽水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第2学期,重修工作布置如下:
一、参加重修的对象
1.因缺课(包括病、事假和旷课)超过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非全程点名,缺课3次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的;
2.因一学期缺交(含抄袭)作业(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及以上,取消考试资格的;
3.该课程以前各学期经补考、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的;
4.该课程缓考不及格的;
5.该课程旷考或违纪、作弊,成绩以零分计的;
6.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及格的。
二、重修形式
1.重修形式分跟班重修和组班重修。
2.思政课、大学体育、大学外语(除通用基础英语外)等滚动开设的课程全部跟班重修,其他课程人数达到组班要求的进行组班重修。通用基础英语课重修人数达20人以上的;专业课重修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组班重修的教学学时为原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
三、重修工作程序
1.重修报名时间:3月28日8:00--3月30日12:00
2.各二级学院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报名。报名过程中若出现报名不成功等问题,及时向二级学院教务科反馈并由二级学院教务科报教务处教务科李强老师进行处理。
3.4月3日17:00前各开课学院教务科根据学生重修报名以及本学院开课情况,在教务系统中对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进行课程配置。
4.大学体育(体育分项)类课程,学生在教务系统内报名成功后,于4月1日14:00--16:00到西区体育场主席台,由王丽钰老师审核后重新配置课程。
5.重新配置课程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有效。
四、重修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
1.根据重修课程,按120元/学分计算学生重修学费。
2.重修缴费时间:各二级学院重修课程落实之后,教务处将重修学生汇总表发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组织本院重修学生签字确认。教务处依据重修学生确认名单会同计财处确定缴费时间,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课时间及注意事项
1.跟班重修的学生4月7日开始上课。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的,需办理自修手续,但是下列课程不得申请自修: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国防知识课、职业生涯规范、体育课以及实践课。
2.组班重修的上课时间、地点,由开课学院通知。
3.由于组班重修课程课时不一,组班重修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开课学院任课教师自行决定,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
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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