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丽水学院产教融合类项目、产业学院评审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7月6日-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潘小敏
联系电话:2276202
教务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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