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学院办〔2017〕89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确保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建设进程,加强在建项目的交流研讨和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成效并发挥其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对现有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14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依据
以《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16〕143号)及各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为依据,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检查安排
1.结题验收。
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建设方案和《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自查评估,全面总结建设情况及成效,完成自查报告(附件3)。并附上相关的基地规章制度、师资队伍清单、实践教学活动记录(含各种文字、照片等)、学生的实习记录及其他各类成果等实习实践运行支撑材料。
2.中期检查。
2016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并附上相关的合作协议、规章制度、师资队伍清单、实践教学活动记录(含各种文字、照片等)、学生的实习记录等支撑材料。
四、材料送交
请相关二级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至行政楼110室胡园园处,电子稿发其OA邮箱。
五、组织检查答辩
通过查看基地相关材料、组织汇报评审、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评审,并公布检查结果。
验收优秀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直接列为下一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经费未使用完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允许申报下一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止建设,不再资助经费。
附件:1.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名单.xlsx
2.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doc
3.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报告.doc
4.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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