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课程负责人:
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20〕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高校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www.zjooc.cn)加入“学期跨校共享课程清单”和高校自主选择在其他平台应用的慕课课程,要将有效的线上学习成果存入“学分银行”。课程负责人根据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为学习者发放学习成果证书,并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附件3)。
2.课程负责人要根据课程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课程类别、教学内容、考核要求、视频时长等课程属性合理设定线上学分。要按照平台开课要求填写完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类型、所属专业、课程简介、教学计划、课程教材、授课方式、成绩评定方式、教师介绍、课程封面等课程信息并发布课程。
3.加入“学期跨校共享清单”的课程需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要精心组织教学,及时组织学习者进行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正确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注重学生学习过程。每门课程需制定和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规范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提高线上一流课程的学习效率。
二、程序和时间
1.省平台
课程负责人新学期新建开课或复制开课之后,选择“2021春”课程教学周期发布课程。新上传到省平台的课程资源经各高校教务处在“资源管理”中审核通过后,方可被课程章节内容引用。
2021年1月15日前,课程负责人需按照省平台开课要求填写课程信息并发布课程。1月20日前,学校在省平台学校管理端审核课程开课申请并提交学校共享课程,通过审核课程即完成上线。1月25日前,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在省平台首页及学校管理端发布2021年春季学期跨校共享课程清单供各高校跨校选课参考。
2.其他开放性平台可按照学校的开课要求及时在相应平台开课。
三、其他
1.省平台上相关跨校共享开课工作流程和操作请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2),也可咨询省平台客服和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
省平台客服电话:客服咨询热线0571-2827479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8:00。
课程管理中心电话:0571-89913032,0571-89913031。
教务处联系方式:杜燕霞;联系电话:2271081;办公地点:行政楼206室。
2.请各二级学院了解各自学院老师的线上开课情况,并通知相关老师于2021年1月15日前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附件3),电子稿发杜燕霞邮箱或钉钉,纸质稿签字后统一交到行政楼206室。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20〕6号
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选课工作指南+浙高课管函〔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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