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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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丽水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神,规范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有序使用和持续建设,做好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培育遴选工作,建立完善的课程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2021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1.已认定的校级优质课程

2.2015-2017年立项建设但未参加或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3.已立项建设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

4.未立项建设课程:其他未立项但已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并已完整实施两个教学周期程在线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也可以参加本次认定,申报课程须为达标课程。

二、认定条件

1.达到《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的建设要求。

2.存在下列任一问题的课程,不予认定。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主讲;

2)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3)在网络教学平台未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

三、认定标准

课程建设应遵循课程思政原则,牢固树立课程思政理念,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课程的思政教育目标、任务和内容,深挖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使其他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课程内容先进、新颖,反映学科专业先进的核心理论和成果,体现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注重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课程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分工合理,教学设计与方法合适,教学内容与资源丰富,教学互动评价有序,符合在线学习特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受益面较大;已完成在线课程建设(视频、作业、测验等关键性教学资源无缺失),并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包括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无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具体参照附件1《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

四、认定方式

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认定的方式。

1.申报。拟申报认定课程负责人于2021320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申报认定课程情况,202164日前填写《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二级学院,经学院审核通过。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认定条件及标准要求,参照《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对申报课程材料进行审核及初评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开学初课程负责人拟申报课程情况,于开课结束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听课评价,填写《丽水学院在线开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4),重点检查网络课程资源在教学过程中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施情况。各二级学院于202169日前将申报材料与《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电子稿发杜燕霞OA邮箱或钉钉。联系电话:2270181

3.学校评审认定

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其他

校级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工作是学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工作,是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认真评审推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

             2.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3.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4.丽水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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