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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02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有关通知文件精神和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相关建设目标,为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强化目标导向,实现我校高层次教学建设项目突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学院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实行二级学院领导负责制。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以个人申报形式开展。

  2.项目集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一经获批,学校将在各大教学建设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色教材、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践基地项目等)上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建设力度。

  3.对标建设。各培育项目要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标准,寻找差距,制订建设进度,实行团队建设,逐项落实。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 )(附件1)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

  2.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遵循教育部提出的“三个不合格”和“八个首先规矩”,在全省高校同类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

  4.“十三五”期间,专业有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课程与教材、专业建设项目、教学名师(团队)、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改项目获奖以及本专业老师学生所获教育教学奖励和支持情况等。

  5.已获批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已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十二五”、“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新兴)特色专业;省一流学科支撑的专业优先立项,并承诺入选后对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要求,持续改进专业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推荐课程(国家级和省级)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对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课程资源,力争建成国家一流课程。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申报立项

  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申报,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申报情况,评审立项培育项目,计划培育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若干个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若干门,培育期一年,并给予经费支持。

四、材料提交

  1.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的须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申报书》;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的须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

  2.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于2021年3日20日上午10点前将本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申报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线上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申报线上一流课程需要提供)、《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杜燕霞OA邮箱,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206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 )

2.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申报书》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5.《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

6.《线上一流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

7.《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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