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暑期实习情况,加强实习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各二级学院所有在暑期开展的、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包括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形式)。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确保每位参加培养方案内暑期实习的学生,已购买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的实习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未落实的,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实习。请各二级学院在实习开始前逐一核查保单,留存记录。
2.自主分散实习据实填报。对于学生自行联系的暑期实习,也须纳入统计范围,如实填报实习人数、保险购买等情况。
3.落实三方协议。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应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请各二级学院将协议签订要求传达给学生,在实习前规范签订三方协议。二级学院做好相关服务。
4.开展安全教育与风险排查。各二级学院须在实习开始前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同时对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安全风险排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7月22日(周三)16:00前,教材与实践教学工作钉钉群在线填报《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特别提醒
本次摸排的暑期实习数据,须于2026年9月按要求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进行数据报送和更新,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数据留存与核对工作。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2. 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18日
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摸排及安全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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